历史,一是指过去事实的记载;二是指已过去的事实;三是指经历,底细;四是指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进程,沿革,来历;五是指已过去的经历和事迹的痕迹;六是指历史学科。
课程内容: 1.广义 客观世界运动发展的过程,可分为自然史和人类社会史两方面。 2.狭义 人类历史社会的演变过程称之为“历史”。一般指一段时间间隔发生过的事物。 “历史”的含义在中文中最早仅用“史”一字代表。甲骨文中“史”字与“事”相似,指事件。许慎《说文解字》说:“史,记事者也;从又持中,中,正也。”便指出“史”的本意即记事者,也就是“史官”。由此引申,则代表被史官被纪录的事,换句话说,即所有被文字纪录的过去事情。“历史”一词出现较晚,《三国志·吴书·吴主传》注引《吴书》,吴主孙权“博览书传历史,藉采奇异”。“是历史”前加“历”字是指经历、历法,也就是人类经历的一段时间。在事件中加入时间的概念,“历史”一词就具有了当今的含义。近代日本学者为翻译英文“history”,便以历史二字附会之,使其成为对应词。 在西方,多数语言“历史”一词源出自希腊语“historia”,原义为“调查、探究”,出自“历史之父”古希腊作家希罗多德的《历史》(Historia)一书。广义上指客观世界运动发展的过程,可分为自然史和人类社会史两方面。 历史,或简称史,指对人类社会过去的事件和行动,以及对这些事件行为有系统的记录、诠释和研究。历史可提供今人理解过去,作为未来行事的参考依据,与伦理、哲学和艺术同属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。历史的第二个含义,即对过去事件的记录和研究,又称为“历史学”,或简称“史学”。隶属于历史学或与其密切相关的学科有年代学、编纂学、家谱学、古文字学、计量历史学、考古学、社会学和新闻学等,参见历史学。记录和研究历史的人称为历史学家,简称“史学家”,中国古代称为史官。记录历史的书籍称为史书,如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等,粗分为“官修”与“民载”两类。 狭义仅指人类社会发生、发展的过程。